“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基本條件,并按規定程序取得生產許可證,方可從事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日前,市市場監管局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管相關法律法規“一月一法”學習培訓。
該局質量科負責人陳順太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產生與發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涉及的法律法規、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流程、食品用塑料制品生產許可證介紹等方面,結合日常市場監管工作及監管執法中常見的法律問題,進行深入淺出地講解。講解的內容充實,針對性、操作性強。
本次培訓是市市場監管局舉辦的第6場“一月一法”學習。為促進全系統干部職工遵法學法守法用法,進一步提升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來,該局強化法制宣傳教育,聚焦重點、難點,認真制定“一月一法”培訓計劃,開展“訂單式”精準普法培訓,旨在通過打造“一月一法”學習品牌,積極推動綜合性法律知識、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學、用、普”工作,全方位、多層次提升行政執法隊伍專業化、規范化建設。(汪勝春)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